当前位置:新闻业务参考首页 >> 新闻业务参考 >> 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写作技能技巧
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写作技能技巧
2014年05月  作者:秦 雪  来源:新闻业务参考  浏览次数:114    责任编辑:xwywck

 

  编者按 : 本刊开辟的《看家本领》专栏刊出一道练习题后,学员积极响应,反响热烈。现就学员所写文章发表于此,并附上专家点评,供大家研究探讨。

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写作技能技巧

秦  雪

  《新闻业务参考》杂志2014年第1期在“看家本领”专栏里刊出练习题,山西省长治市平顺电视台张永清同志按照各项要求完成了练习题。他这种认真、仔细的态度,值得大家学习。同时,他完成的练习题,基本符合要求,体现出他具有较好的新闻业务基础。

  为促进业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下面分别就三道题进行一番点评。

  一、关于第一题:消息的基本写法

  这道题的要求是:“请依据下面提供的材料撰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消息”。所提供的材料共有4个自然段的内容,这些内容的排序是打乱的,目的是要考察学员辨析材料的重要性,然后按照消息的写法编写一个消息。

  张永清编写的消息如下:

  2013年12月9日上午,广州荔湾区伊丽莎白妇产医院发生一起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百人聚众打砸事件,冲突中有7名医务人员受伤。广州警方通报称,接警后立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并已控制12名涉案嫌疑人。

  经初步调查,事件的起因是,一彭姓孕妇(26岁,浙江人)在2013年8月转院到康王中路该医院做保健。11月27日,彭某在医院检查时发现胎儿已经死亡。彭某家属方要求医院出示相关病历资料,但院方一直未有答复。12月9日上午,彭某家属带着十多名老乡在医院门口拜祭、抛撒纸钱,遭到院方阻止,于是双方发生纠纷,继而发生肢体冲突。

  广州荔湾区龙津路派出所在12月9日10时59分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处置。据院方出具的视频监控显示,患者同其老公黄某上午11时聚集所开服装厂上百员工在医院门口摆设灵堂、抛撒纸钱,拉横幅、喊口号,堵塞交通;下午3点左右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棒、石块等对医院诊疗区域进行打砸破坏,前后持续20多分钟,多名正在就医的市民被惊吓,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受到严重干扰。冲突过程中,7名医院工作人员受伤。

  广州警方发布微博称,该起医患冲突定性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已控制12名涉案嫌疑人,敦促在逃涉案人员,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警方重申,广州是一座法治城市,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反映诉求。

  12月10日,广州市伊丽莎白妇产医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将组织律师起诉参与9日打砸事件的患者及其家属,要求赔偿财产损失、名誉损失;同时恳请公安机关妥善处理此起事件,追究参与医闹人员的责任。

  点评:以上所写的消息,基本符合要求,但有几点需要注意——

  1、应写好电头。既然是让编写一个消息,首先应想到的是要写一个电头,即交代是哪家媒体报道的?时间?地点?这是写消息的第一笔。当然这里是练习题,可以自己虚拟一个电头。

  2、注意交代消息的来源。记者报道一个新闻,注意交代消息的来源很重要,也就是说,你报道的新闻是你自己现场看到的呢?还是从有关方面获知的?这一点要向读者交代清楚。练习题给的材料最后一段文字,就是交代消息来源:“12月10日,广州市伊丽莎白妇产医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 。编写消息时首先应将这段文字写在消息开头的导语中。

  二、关于第二题:做题要注意避免重复、用词一定要准确

  这道题的要求是:“请依据你写成的消息,做一个‘肩题-主题-副题’的标题” 。该要求是在考察学员制作消息标题的能力,特别是对肩题、主题、副题各自的特点的了解程度。

  张永清做的标题如下:

  肩题: 孕妇胎死腹中  家属维权冲突

  主题:广州一医院现百人"医闹"  警方控制12名涉案嫌疑人

  副题:百人聚众打砸医院  7名医务人员受伤

  点评:按照要求,肩题、主题和副题都做了,很好。但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1、要注意避免文字重复。所做标题中,主题中的“百人”与副题中的“百人”重复,应注意避免。大家知道,做标题的文字不能多,要特别注意简洁,其中更不能有重复的文字。如果出现此种情况,标题就会累赘,读起来饶口。这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2、用词要注意准确。所做标题中在肩题中写的是“家属维权冲突” ,主题中写的是“百人医闹”、副题中写的是“聚众打砸医院” 。如此写法,又是“维权”,又是“医闹” ,明显出现了用词不统一、相互矛盾的毛病,容易让读者产生歧义。标题用词一定要准确无误,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务必要确实做到。

  三、关于第三题:

  这道题的要求是:“请依据你写成的消息,撰写一篇300字左右的短评论” 。这是在考察作者配评论的能力和水平,大家知道,在办报实践中结合消息配评论,是一个重要的工序,也是办报人应该掌握的一个本事。不能简单地把配评论说成是“评论部的事儿” ,在当前新闻事业迅速发展的今天,每一个编辑、记者都需要切实掌握配评论的硬功夫。

  张永清配写的评论如下:

“医闹”的病因更值得关注

  近年来,随着医患纠纷的不断升级,产生了以医疗事故纠纷为由的“医闹”,甚至有些地方“医闹”,开始走向职业化。鉴于此,一些地方包括国家层面,早已采取措施,从三年前上海一家医院设立警务所,到今年沈阳多家医院聘请警察当副院长,再到中央综治委部署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每项措施不能不说不得力,但从具体实施来看,效果并不理想。

  广州荔湾的这起事件从本质上说,孕妇胎儿到底因何死亡,院方到底该负什么责任,理应按照《医疗事故鉴定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通过公平、透明的医疗纠纷解决程序,作出公正的鉴定,以界定和明确院方应负的责任。最不济,患者家属还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求得公道。但无论如何,患者家属以聚众打砸的方式亵渎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尊严,这种公然践踏法治精神的违法行为是绝不应该存在的。

  点评:该评论的重点在抨击“医闹”,指出:“患者家属以聚众打砸的方式亵渎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尊严,这种公然践踏法治精神的违法行为是绝不应该存在的” 。选择这样一个评论角度,很对。对时下存在着的“医闹”现象,应该进行严厉的抨击。

  但文中有两个毛病需要注意:一是标题,二是第一自然段写得有点游离评论的重点。先看标题,“‘医闹’的病因更值得关注” ,这给人印象好象是探究“医闹”的病因了,然文中并没有照此写出来。实际上,评论的重点是要抨击“医闹” ,那就应该在标题上旗帜鲜明地标出来,如“对医闹,要严惩” ,态度鲜明,掷地有声。关于第二个毛病,那就是游离了评论的重点,讲了一些地方打击“医闹”不利的情况。其实这一段完全可以不写,作为评论开头一下笔就要表明态度,如这样写:“丧子之痛可以理解,但一切行为需以法律为准绳。设灵堂、砸医院、打医生,必须接受处罚。倘若构成犯罪,则应追究刑责。”一下就把问题的性质讲明了,定了调。

  评论写作贵在观点明确,态度鲜明。这无论是在标题还是在行文上,都要强烈地表现出来,给人以启示。

  总之,张永清同志完成的练习题,是不错的。以上所写,仅供永清同志和学员们参考,如有不同看法,我愿意继续同大家交流。

  (作者为京城资深报人)